亲,请登录  志愿者注册 / 志愿团体注册  

温馨提示:本项目由志愿团体方发起,并已承诺该项目为非官方、非营利性活动。“志愿北京”信息平台方未委托或授权该团体或个人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参加活动前请仔细甄别项目信息合法性、真实性,谨防您的利益受损,“志愿北京”信息平台监督举报邮箱zhiyuanbeijing@qq.com

【133438】 消费者消费维权服务  
已结项

  
项目地点:大兴工商分局天宫院工商所
服务对象:其他
受众人次:50
招募日期:2015-02-04  至  2015-12-31
项目日期:2015-02-04  至  2015-12-31
发布日期:2015-02-04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13:30至17:00。
志愿者保障:(一)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并记录,作为对志愿者评价认证和激励表彰的主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返还服务等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组织应落实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要求有关服务对象赔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志愿者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公布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明确告知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由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务的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性志愿服务中,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可根据需要,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分享到:
  岗位1:消费者消费维权志愿者   计划招募:10   已招募:12   

岗位ID:
242734

岗位描述: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的提高。

岗位条件:
1、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愿、无偿地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2、自觉接受大兴工商分局的指导,并积极参与消费者协会开展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3、熟悉并能正确理解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4、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消费知识和社会活动能力。
5、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具备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13年年底,大兴工商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天宫院工商所原有的办公设施改造,建立“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宣教中心”(简称宣教中心),以改变消费者自身消费技能不高、消费知识匮乏、维权能力不强的局面,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在分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和消保科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宣教中心于2014年3月15日前夕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宣教中心面积近200平方米。厅内集中展示了近来来大兴分局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执法行动照片、商品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等。通过开展消费者消费维权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识别不合格商品能力,增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同时也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向社会公众宣传和弘扬科学、文明、绿色的消费理念。
项目发起人
大兴区工商局志愿服务协会
地址:大兴区黄村镇京开路兴丰段3号
项目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即可加入或分享本项目

项目地址
大兴工商分局天宫院工商所
查看地图  
推荐项目
推荐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