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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150】 崇外街道团工委“崇文门路口礼让斑马线”志愿服务项目
已结项
岗位ID:
7646606
岗位描述:
志愿服务人员应协助执勤民警、协管员或文明引导员维护交通秩序,做好以下工作:(一)劝阻行人闯红灯、遇红灯在路内等候、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通行停留等违法行为;(二)劝阻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在人行便道和人行横道内骑行等违法行为;(三)劝导转弯车辆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四)开展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五)其他民警要求开展的劝导工作。
岗位条件:
志愿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服从安排。应按照现场执勤民警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开展工作,原则上志愿服务应安排在早晚交通高峰期或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期间,单次不少于1小时。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在岗期间离岗、看手机、吸烟、吃零食及与他人聊天等与交通文明劝导无关的行为;
(二)规范着装。可穿着本志愿团队配发的统一志愿者服装,也可在岗位上领取帽子、反光背心、袖标,不得着奇装异服。按照本市疫情防控要求佩戴蓝色口罩;
(三)举止文明。举止端庄,无背手、叉腰等行为;遇有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挥动旗子示意行为人立即停止,并进行口头劝导教育。劝导时要态度平和,使用“您”、“请”、“谢谢”等文明用语;
(四)合理站位。应站于人行便道或非机动车道外边缘等安全区域内开展工作,工作中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
志愿服务人员应协助执勤民警、协管员或文明引导员维护交通秩序,做好以下工作:(一)劝阻行人闯红灯、遇红灯在路内等候、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内通行停留等违法行为;(二)劝阻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在人行便道和人行横道内骑行等违法行为;(三)劝导转弯车辆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四)开展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五)其他民警要求开展的劝导工作。
交通民警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志愿服务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一)开展身份核实。接到志愿服务申请后,应对志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并按照市疫情防控要求查验健康码,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应立即劝回。(二)合理安排岗位。要以安全为原则,兼顾路口执勤民警、协管员、文明引导员岗位位置,设置志愿服务人员岗位。岗位应尽量设置在路口视频监控范围内,贴近与民警、协管员岗位的人行变道上。(三)做好岗前培训。上岗前应对志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明确告知所站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突发事件求助等事项,并提示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四)加强巡视指导。执勤民警要定期对路口志愿服务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巡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给予提示纠正。(五)迅速实施救助。志愿服务人员身体不适或其他不便时,执勤民警要及时给予救助。各级勤务指挥部门应当重点监控相关路口,一旦志愿服务人员遇有突发情况,立即布警到现场处置。(六)同步开展记录。执勤民警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对志愿服务人员到岗、岗前培训、工作状态等情况进行记录。
执勤民警和志愿服务人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一)对接排岗。各交通支(大)队、执勤大(中)队主管民警、示范路口岗长接到单位或个人对接需求后,应立即协调、沟通,尽量按照志愿服务人员意愿安排岗位及时间,并做好实名制记录。(二)预先提示。岗位确定后,应立即告知志愿服务人员或所属单位。上岗前24小时,主管民警或岗长应与志愿服务人员再次确认,并告知到岗时间、联系人。对有驾驶员积分的,可提示一并申报“学法减分”。因天气、重大活动等原因无法组织进行志愿活动的,相关民警应提前24小时通知志愿服务人员并表示感谢。(三)到岗对接。志愿服务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岗,并主动向路口执勤民警或交通协管员进行报到,领取装备,接受培训。对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队伍,主管民警应与联系人做好对接,共同做好志愿服务现场组织工作。(四)开展劝导。志愿服务人员应按照第三条、第四条要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执勤民警、交通协管员、文明引导员和志愿服务人员要相互配合。(五)结束工作。志愿服务结束后,志愿服务人员将服务装备归还执勤民警。执勤民警对志愿服务人员工作情况做好记录,单位组织的应一并反馈所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