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区委、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培育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普及项目管理标准化流程,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拟于2016年继续开展北京市小微志愿服务项目支持计划。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本次计划支持八个志愿服务项目类别,包括生态文明、城市运行、平安行动、应急服务、关爱服务、文教服务、社区服务、其他服务。2016年将重点支持2015年优秀小微志愿服务项目、京津冀区域化协同发展项目、精准扶贫项目、节水护水等环保项目、党团员志愿服务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在“志愿北京”平台注册的志愿者组织。
(二)申报项目应为在“志愿北京”平台正式发布的正在开展中或计划开展的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登陆“志愿北京”(http://www.bv2008.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8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地域为北京市,项目周期为2016年5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小微项目支持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最低金额不低于1千元,共支持150个项目。
(四)志愿服务团队应与服务对象或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志愿服务项目应具备常态化、示范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等特点。
(五)鼓励各项目进行社会化运作,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的投入,凡争取到配套资金支持并签订支持协议的项目,在项目评选及实施评估中均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志愿服务项目资金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应符合资金使用规定和其他相关财务规定。
1.项目资金可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的劳务费、志愿者补贴、活动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资料费。
2.项目资金不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人员福利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红革 于鑫
联系电话:51601691-815 51601691-801
附件1:“小微项目”功能使用指南
附件2: 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