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
7月1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组织人才示范培训机制,加快培养一批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练掌握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着力培养一批富于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
从2015年初开始,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全市以“四师五员”志愿者培训为依托,全面加强志愿服务人才培养,为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今年,为全面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师队伍建设,聚焦志愿服务培训教法与实际需求衔接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现公开征集100名志愿服务培训师。通过集中研讨、专题学习、实践演练等形式,重点围绕提高培训师教学教法能力,提高全市志愿服务培训师的核心能力,推动志愿服务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培训师的基本条件
1.须在“志愿北京”(www.bv2008.cn)信息平台实名注册,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
2.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志愿服务经历;
3.具有一定培训、授课经历;
4.有时间参加项目培训师培训活动,能够承担一定的培训和教学研究任务。
二、志愿服务培训师的申报程序
1.个人自荐。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志愿者,应如实填写《北京市志愿服务培训师申报表》(见附件)。
2.组织推荐。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可统一组织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的志愿者参与申报。推荐人员应填写《北京市志愿服务培训师申报表》(见附件)。
3.考核认定。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志愿组织代表组成考评组,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聘为志愿服务培训师。
三、志愿服务培训师的工作职责
1.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教学教法培训活动;
2.获聘为北京市志愿服务培训师,接受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的统一管理;
3.定期参加教学教法研讨活动,酌情承担基层志愿服务培训任务。
四、申报志愿服务培训师时间及联系方式
1.本次志愿服务培训师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日截止,不超过100名,综合考虑报名顺序及资格条件,择优录取,不保证所有报名学员都成为培训师;
2.拟报名成为志愿服务培训师的人员,须在2016年8月2日前,将《北京市志愿服务培训师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yanpeibu@126.com;
3.本次报名结束后,拟于8月9日至11日举行为期三天集训,未能参加此次集中培训,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服务培训师学员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51601131-603,13120309408
邮 箱:yanpeibu@126.com
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