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自愿的,不计报酬和收入而参与社会生活,推动人类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行为,正在成为人类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内从事志愿服务的千百万志愿者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了巨大和积极的贡献。为向世界人民展示志愿者作出的卓越成就,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1997年11月召开的第5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将2001年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YV
2001)的决议。国际志愿者年的四大目标是:充分认识志愿贡献、积极支持志愿活动、建立志愿网络体系和倡导弘扬志愿精神。"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揭幕仪式已于2000年11月28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联合国秘书长科菲
安南出席仪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联合国系统对"国际志愿者年"给予了高度重视。在2000年7月26日举行的联合国社会和经济理事会上,又通过了关于"国际志愿者年"的一项决议,由58个国家作为共同提案国。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对在各成员国和联合国系统内倡导志愿精神的基本原则表示赞同。这项决议还呼吁各成员国在2001年开展旨在推动志愿精神的国家和地方一级的各项活动,决议要求联大在2001年12月5日,召开以志愿活动为主题的特别会议,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向大会提交有关"国际志愿者年"的报告。与大多数成员国一道,中国政府对于联大关于"国际志愿者年"的倡议表示支持并积极响应。
作为被联大指派为"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国际协调机构,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为"国际志愿者年"的准备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从属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各种专业技术志愿人员的组织,其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有效的援助。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与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的合作,自1981年以来,外经贸部通过该组织聘请了170余名联合国志愿人员,同时也通过该组织向20多个发展中国家输送了160多名我国的志愿人员,涉及农业、水利、医疗卫生、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诸多领域。
为扩大"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影响,并引起各国政府对"国际志愿者年"的重视,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鼓励各国政府成立国际志愿者年的国家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的建议,各国的国际志愿者年国家委员会将负责协调和规划各国在2001年国际志愿者年的各项活动,国家委员会将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新闻媒体等组成。截止目前,已有包括中国在内120多个国家和纽约、香港等五个城市成立了2001国际志愿者年委员会。
确定2001年为国际志愿者年(IYV),主要是适应对志愿服务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利于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创造力与积极性,使之形成网络并取得最好的成效,推动志愿服务实现更大发展。联合国全体代表大会确定国际志愿者年的强烈初衷就是为志愿服务的广泛深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框架、创造有利的环境。
IYV的首要目标是加强对志愿者及活动的认知。尽管志愿者为社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志愿服务多是自发的、非正式的和不定型的,不会通过市场交换得到报酬,往往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和肯定。确定2001年为国际志愿者年,将促使政府及各地管理机构保证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咨询机制并尽早提上议事日程;研究志愿服务工作对这个国家的社会福利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建立对个体、集体、地方社区、国家非政府组织甚至包括国际性的志愿者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的奖励、资助机制。
第二大目标是为志愿者工作创造便利条件。每个社会应明确界定什么可以激励、什么可能抑制志愿者行为,使志愿者在任何场合都能以恰当的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国家可以通过特许的方式为志愿者开放训练设施,鼓励志愿服务领域的技术竞赛及管理与职责的完善;保证志愿者适当的法律地位及其在社会保险、福利方面与其它行业人员平等;公务员和私企雇员都有专门的假期从事志愿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的纳税者可获减税;在合适的情况下志愿服务可作为服兵役的一种选择;特别用于志愿服务机构的资源如水泥等盖房材料、
医疗器械及经费,其中一部分应该无偿提供。联合国系统应该追求使作为社会本身一部分的志愿服务有更便利的条件,包括建立国家志愿者组织来消除环境恶化、爱滋病,继承和保护文化遗产等。
第三大目标是建立志愿服务的电子通讯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电子媒体等应支持志愿者成就的交流,使这种"最好的实践"以最好的程序重复着,以防每个地方社区走偏道路。这种交流可以是地方性的,也可以是市级甚至是相邻国家间的,借助电子媒介还可以是国际间的。
第四大目标就是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以国际志愿者年为契机,吸引对志愿者工作的更多需求,吸引持有推动可操作性活动观点新候选人的服务需求,形成公众和政府都支持志愿服务的风气。这也与上述提到的认知、奖励机制、交流网络、媒体等方面相关。要强调志愿者的竞赛与职业化,社会从志愿者行动(如义务献血、文化运动和清洁环境等)中获得的自然增长利益也将被强调。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将认真履行自己的使命和义务,落实联大的有关决议,促进更多的成员国普及国际志愿者年的概念。支持2001年为国际志愿者年的国家和组织的共识是:今后志愿者的贡献会比已经在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轨国家中产生的效果大得多。许多社团和组织也相信,国际志愿者年的确定将对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创造力和主动性,促进人类和平共处更有利;新的世纪和新的千年的开始之年,将是总结过去成就、推动志愿服务更大发展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