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崔丽)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隆重表彰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决定命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等38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等7个青年集体为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中央第26督导组组长于宁、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晓出席表彰大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青年队伍建设,提高青年队伍整体素质,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比例相对较大的集体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肖扬院长说,青年文明号作为优秀青年集体的崇高荣誉,已经成为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的强大动力。今天受到表彰的45个先进集体,以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严谨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高效的司法行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肖扬勉励广大法官特别是青年法官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恪尽职守、服务人民的高尚精神,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秀品格,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优秀法官。
肖扬院长指出,青年人是法院系统宝贵的财富,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的人才基础。他要求全国法院青年法官要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人民司法事业的伟大实践;要志存高远,不断开拓创新;要谦虚谨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磨炼意志,勇于接受考验。
周强指出,在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正在成为青年工作的一项品牌活动,成为加强青年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引导青年法官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途径,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周强对进一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要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具体需求服务;要引导青年在本职工作中学习成才;要坚持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有机结合,把提高青年业务素质作为重要的创建内容,引导青年在实践中成长成才。要建立健全事业化发展的活动机制,形成青年广泛参与、活动常抓常新的创建机制,形成自我激励与社会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考核评价的激励机制,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与时俱进、健康发展,使之在实现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