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五”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6月28日,宣武区未委会、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宣武区“优秀法制校长”表彰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培训会。区未委会、区综治办、区司法局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及各学校法制校长、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者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表彰了15名宣武区“优秀法制校长”和6名荣获“北京市百名优秀法制校长”称号的法制校长,宣读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制校长校园行”活动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律师就如何做好学校法制校长工作、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了精彩的讲座。
宣武区自2000年开展法制校长聘任工作以来,工作成效显著,现有法制校长61名,学校配备率达到100%,在全区形成了以法制校长为骨干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体制。法制校长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