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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06-02      来源:志愿北京
各区县残联、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
 根据中国残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残联函〔2005〕118号),今年将在成都召开“‘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并在会上表彰一批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事迹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助残集体和个人。现就做好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分配给北京市“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各4个,每个区县可以推荐“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个。
 已经获得“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
 1.关心、帮助残疾人,志愿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的单位(集体)。
 2.有固定的志愿者助残队伍,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康复训练、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提供服务和扶助,效果显著。
 3.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正式注册一年以上,为残疾人服务时间人均50小时以上。
 4.单位(集体)成员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
 (二)“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个人
 1.关心、帮助残疾人,志愿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排忧解难,提供服务,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志愿者。
 2.积极参加“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长期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做出突出贡献,事迹突出。
 3.在各级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正式注册一年以上,为残疾人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以上。
 4.年龄在45岁以下。
 三、推荐要求
 (一)各区县残联、团委要借此机会对本区县的志愿者助残活动进行总结,加强沟通,共同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和审核,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基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见附件1、2),并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2005年6月7日交市残联、团市委,由市残联和团市委复审后上报中国残联和共青团中央终审,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市残联王师军、团市委辛华
 电
 话:63295811、51601208转806
 E-mail:wangshijun@bdpf.org.cn、xinhua@bjyouth.net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1.“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2.“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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