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同时,推进环保领域志愿服务深入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共青团中央、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鄂尔多斯环保志愿服务与生态建设奖”评选活动。
团市委、北京志愿者协会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团中央相关文件,推进北京市范围内的环保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北京范围内开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它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志愿服务特色明显并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社会公益项目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立
评选表彰活动设“鄂尔多斯环保志愿服务与生态建设大奖”1个,奖金10万元,“鄂尔多斯环保志愿服务与生态建设奖”5个,奖金2万元。另设提名奖若干。
三、评选标准
1.志愿服务特色鲜明。参评项目应在志愿服务基础上进行,有一批数量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2.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比较规范。参评项目有实施目的、活动计划、规章制度,能经常性地开展相关活动。
3.项目实施效果显著。参评项目应具有较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显著成效。
4.项目易于公众参与。参评项目应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群众参与程度比较高,社会影响比较大。
5.项目具有较高推广价值。项目的实施具有示范作用,项目成果或实施模式能够在其他地区进行推广。
6.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对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7.所有参评项目的实施或推广时间均须达到3年以上。
四、报名要求
1.参评者须尽量完整回答出所附申请表内容,其中“必填项目”须填写完整,否则申请表视为无效。
2.每个参评项目的申请资料中必须提供与参评项目相关的至少6张彩色幻灯片或照片。这些资料将由组织者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资料上必须清晰标有项目名称、内容说明等。组织者有权使用获奖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获奖项目本身也要准备参加适当的宣传活动。
3.报送资料中可以包括能够进一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照片、图片、录像带、光盘、文献资料、样品等,以供评委作为评选参考。
4.报名申请表格及所有的附属申报资料请于2005年10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团市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E-mail至zyz01@bjyouth.net。
5.参评项目及所报送资料应正确、真实反映项目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对外公布的权力。
联
系
人:辛华、李娟
联系电话:010—51601208-806/817
传 真:010—51601367
地 址: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号
海淀文化艺术大厦1501
室
100086。
E-mail:zyz01@bjyouth.net
附件:鄂尔多斯环保志愿服务与生态建设奖申报表
团市委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2005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1.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