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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5-11-03      来源:志愿北京
各区、县、局、总公司、大专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各区、县教育团工委: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志愿服务力量,激励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集体为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和北京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奉献才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力量,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志愿者协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7日至12月5日开展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历史任务,贯彻落实¨匕京奥运会志愿者行动计划》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和北京志愿服务事业持续有效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推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尤其是迎奥运志愿服务工作的优秀集体、个人以及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优秀项目的宣传和表彰力度,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大力倡导“人文奥运”理念,凝聚参与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的人力资源,促进北京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三、组织机构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志愿者协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奖项设立
   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评选活动设立个人奖、集体奖和项目奖。
   个人奖设“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青年志愿者”、“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青年志愿者”。集体奖设“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服务集体”、“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服务集体”。项目奖设“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项目”。
   五、参评条件
   (一)“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青年志愿者”参评条件:
   l,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2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500小时以上;
   4.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深受服务对象的赞誉和志愿者的拥戴;
   5.能够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青年志愿者”参评条件: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3,参加志愿服务两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
   4.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5.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服务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3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也可以是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
   3.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在100小时以上;
   5.积极为北京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力量,服务成效显著,深受好评,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四)“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服务集体”参评条件:
   1.成立3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也可以是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集体;
   2.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较规范;
   3.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积极丰富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在50小时以上;
   5.努力为北京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贡献力量,服务成效明显,广受好评,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五)“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项目”参评条件:
   1.2003—2005年度开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时间在3个月以上,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
   2.项目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规范,运作模式成熟;
   3.项目顺应时代发展,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4.项目进行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六、工作安排
   1.10月27日一11月18日,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协会按照系统,将各自符合条件的参评集体、个人和项目的推荐材料报送相应部门。参评材料包括:(1)推荐登记表两份;(2)书面事迹材料(1500字)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3)志愿服务活动照片若干。
   2.11月19日一11月25日,相关负责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评,统一交至评委会办公室,接受复评、确认。
   3.11月26日一11月30日,评委会根据参评集体、个人和项目的服务时间、效果及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获奖的正式名单。
   4.12月初,召开北京志愿者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对获奖集体、个人和项目进行表彰。
   七、推荐方式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或公益团体等将按照企业、青农、社区、大学中专、中少及其他相关部门等系统,分别报送推荐材料,接受初审。相关推荐表可在北京共青团网站(WWW.bjyouth.gov.cn)、北京志愿者协会网站(WWW.bjvolunteer.org)上下载。
   各系统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系统:
   联系人:郭瑨鹏 传真:65268315
   联系电话:65192823 E—mail:qyb@bjyouth.net
   青农系统:
   联系人:刘云艳 传真:65192822
   联系电话:65192822 E—mail:qnb@bjyouth.net
   社区系统:
   联系人:车
 堃 传真:65192837
   联系电话:65192831 E—mail:sqb@bjyouth.net
   大学中专系统:
   联系人:代
 兵 传真:65138010
   联系电话:65192833 E—mail:dxb@bjyouth.net
   中少系统:
   联系人:王
 欣 传真:65192828
   联系电话:65192828 E—mail:zsb@bjyouth.net
   其他相关部门:
   联系人:郑瑞涛 传真:51601367
   联系电话:51601208——809 E—mail:zdzx@bjyouth.net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要从实践“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六届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评选活动的重要性,立足实际,及时做好部署。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力求实效。
   (三)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典型人与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弘扬“人文奥运”理念,传播志愿服务精神,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影响力。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1.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2.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3.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杰出服务集体推荐表。    4.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服务集体推荐表。    5.第六届(2003—2005年度)北京青年志愿服务行动优秀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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