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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12-04      来源:志愿北京

各区县团组织、志愿者组织:

  在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按照团中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掀起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新发展。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亲切看望中国青年志愿者赴老挝服务队队员,这是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志愿者事业的亲切关怀。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亲切看望青年志愿者的深远意义,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这一品牌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冬令期间,要针对困难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需求,以志愿服务的形式送温暖、办实事。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志愿者事迹报告会、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志愿者工作部门、社区和权益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和安排。团中央将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博客(http://blog.sina.com.cn/m/cnvolunteers)开办“志愿服务网上论坛”,各地要在本省共青团及志愿服务网站显著位置链接,并引导注册志愿者参与。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支持,及时与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协调联系,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等媒体,展示工作成果,介绍经验做法,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和推广志愿服务理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主题活动的经验和成果,结合基层实际,查找不足,完善长效发展措施,推进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和机制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

  请各区县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将有关活动情况于12月6日前报北京志愿者协会。

  联系人:辛华 闫晗 

  联系电话:51601208-806/839

  电子邮箱:xinhua@bjyouth.net

  传真:51601367

  北京志愿者协会

  2006年12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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