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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志愿者杨庭椿事迹

日期:2012-11-15      来源:志愿北京

         杨庭椿

 

  杨庭椿,男,汉族,193512月出生, 199712月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工作岗位上退休。

  简要事迹:退休以后,他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多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化解纠纷。他也被社区居民推举为法律学习形象大使。为了宣传法律和党的政策,使更多普通人能够受益,在他的倡导和组织下,2003年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站成立了。多年来,该服务站始终坚持“宣传法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宗旨。受益的群众也由开始的本社区居民扩展到本街道、本区居住的外省市居民。在实际工作中,他不仅做法律咨询,更重视咨询人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了积极配合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近单位)的要求。杨庭椿同志曾多次到中学进行“遵纪守法、防微杜渐”法律宣讲。退休以来,他已先后宣讲近20次,受众人数近千人。

  曾获荣誉:曾荣获市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个人和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北京志愿者杨庭椿详细事迹材料 

  北京志愿者杨庭椿志愿服务心得

为首都和谐发挥余热

——北京志愿者杨庭椿详细事迹材料

  杨庭椿同志今年77岁,199712月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工作岗位上退休。他退休不退志,老有所为,积极发挥余热为社会做贡献,他发起成立的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站成为北京市公民普法活动的先进典型,赢得了广泛的赞誉。退休以后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被社区居民推举为法律学习形象大使,多次受到社区、街道、朝阳区的奖励,并被北京市和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市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个人和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从新中国成立不久就到法院工作的老同志,他亲身经历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感受到了依法治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知法与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息息相关,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他从审判一线退休后,除努力完成市政法委和本院党委交予的工作任务外,还担任本院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八年,他用在法院工作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继续为社会做贡献。他谢绝企业高薪聘请顾问,把精力投入到义务普法之中。他应邀到工厂、街道等单位进行法律宣讲,不断为上门求教的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023月,他所居住的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社区在举办“一条街宣传服务活动”时,他和几名离退休法官上街进行了“法律咨询”活动,在一上午的咨询活动中,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咨询的多是一般法律常识,如何“打官司”,一些纠纷怎样去解决等。这让他感到,不少群众因缺乏法律常识被困扰,付出了不应有的代价,使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受到损失,有些人还产生了种种不满情绪,不利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和谐。基层群众、特别是一些退休职工、下岗人员,年龄偏高,经济能力偏低,难以花钱去咨询涉法问题。“老百姓所需要的,就是我们应当奉献的。”他和相识的几位从法院离退休同志交谈此事,一拍即合。于是,一支以退休老法官为成员的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就组建起来。在法院、司法局、街道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他与几名老同志一起四处奔波,克服年老体弱等困难,很快就帮助社区完成了市“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组织一支法律宣传队伍、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律教学课堂、建设一个法律学习图书室、设计一个法律宣传橱窗和展板”的“四个一”的要求。他参与起草社区的法制宣传“展板”、遵纪守法公约、睦邻友好公约等居民自治公约,到法院募集法律书籍等,推动了社区普法活动开展的高潮。

  为了保证普法活动的经常化,他们商定法律咨询“定时、定点”,2003年起,固定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四上午为法律咨询日,地点设在社区的一处地下室。为了保护咨询者的个人隐私权,开设了集体接待和单独接待室。七年来,这支以老法官为主的志愿者队伍从开始的三、四人到现在的十五人。前来咨询的群众由开始的社区居民扩展到本街道、本区,现在咨询者大多数已不是本区居民,甚至外省市也有闻名而来的。几年来,他们为千余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在咨询服务中,他坚持做到:认真地倾听,耐心地解释,诚恳地帮助。对情绪激动怨气较大的咨询者,尽量让他们一吐为快,哪怕是“气话”,也让他们说完。然后,再针对症结,从定纷止争出发或如何依法维权,做思想工作,对不应起诉的、不值得起诉的或目前缺乏有力证据支持的诉讼,分别作相应的工作。对于家庭内部纠纷,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用当事人之间的亲情感化他们,尽可能避免诉诸法律,亲人们对簿公堂。为了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针对盲点和误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他对基层干部宣讲“宪法”时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党领导立法,但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将公民的权利时,同时也讲公民的义务。国家机关要依法行政,公民也要依法维权等。他结合不同时间,宣讲相关的法规。如:元旦、春节前,他宣讲“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3.15”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阳节、妇女节之际,宣讲“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他们还参加了街道妇女维权窗,针对群众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多次宣讲“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使群众依法维权时,能找对了门、告对了人,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等管辖相关事项。

  为了积极配合和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求。给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他先后到三所中学进行“遵纪守法、防微杜渐”的法律宣讲。宣讲前他到学校了解学生的状况,针对中学生法律意识普遍不强,一些学生认为只要自己不偷、不抢、不杀人放火就和法律不沾边,忽视校规,对日常道德修养重视不够的等问题,他着重讲了什么是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犯罪、违法与缺乏道德三者的区别和相互联系,深入浅出地给孩子们讲解造成犯罪的原因,让他们认识和领悟“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的道理。退休以来,他宣讲法规近20次,受众数千人。

  为了确保普法活动的时效性,他重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物权法》公布后,他及时购买、学习了《物权法》解读等出版书籍,并向工作在审判一线的法官们请教、寻求相关案例。

  为了当好一名称职的普法志愿者,他践行“活到老,学到老”的人生信条,关心政治,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新内容,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新变化,努力使自己步入古稀之年后,思想不落伍,坚持为群众服务,无论是接待咨询的群众,还是当人大代表接待选民,都热情认真接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众意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奖励他1000元,他把奖金送给了最需要的志愿者。

  他用自己的言行影响着周围的群众,人们对他的评价是“作为法官他是出色的,作为法律志愿者,他是优秀的,作为人大代表,他是当之无愧的!”

北京志愿者杨庭椿志愿服务心得

  我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干部,1997年从院长的岗位上退下来,十几年来,我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社会做了一些工作。作为一名退休多年的老党员、老同志,我感到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从小处入手,从小事做起,切实把自身工作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从我自身来讲,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 加强政治学习,做到退休不褪色。

  加强政治学习,保持政治本色,是每名党员的毕身课题。对于我们离退休干部来讲尤为重要,没有了严格的组织监管,若再不重视学习,头脑很容易空虚,面对腐朽思想侵蚀,必然会逐渐失去一名党员的政治本色。我出生在解放前,幼年的艰难生活和个人成长经历,使我对党怀有深厚的感情,可以说没有党就没有我的一切,更不可能走上领导岗位,成为一名法院的领导干部,对于党,我是真心地信、真心地爱,始终把自己当作党的人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坚定政治信念。退休10多年来,政治学习虽然不再像在职时那样系统,但是我从没有因为退休而放松过,坚持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带头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逢重大事件和重要敏感时期,自觉做到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党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搞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了解全市的中心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并积极地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 热心普法宣传,做到离岗不离责

  作为一名退休老同志,就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力所能及发挥余热。近些年来,在潘家园南里社区的支持下,我和几位法院退休同志成立了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把每月第三周的星期四上午定为法律咨询日,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解答法律问题,为了保护咨询者的个人隐私权,还特地开设了集体接待和单独接待室,深受群众的欢迎。一路走来,我们这支以老法官为主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已从开始的三、四人发展到了现在的十五人,前来咨询的群众由开始的本社区居民扩展到街道和其他区的群众,甚至外省市也有闻名而来的,总人数超过千余人。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越发清醒地认识到法律咨询只能解决少数人的问题,只有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才能真正地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老同志,积极克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实际困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协助社区完成了北京市“四五”、“五五”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义务为三所中学开展“遵纪守法、防微杜渐”普法宣传。为了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宣传效果,我们注意在不同的时间宣讲相关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今后,我们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更加主动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顺利实现发展目标创造一个和谐的建设环境。

  三、 热情服务邻里,做到平常不平凡

  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和奋斗都是为了人民。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求每名党员必须落到具体行动上。作为一名生活在社区里党员,就必须争做“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模范带头人,为提高北京市精细化管理作出努力,切实在平常事中体现党员的不平凡之处。近几年,我们社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子女不在身边,生活无人照顾,突发老年急性病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和几个老同志商量后,一起收集了很多有关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小常识,制作成随身携带的小卡片,分发给大家学习,进行自我保护,深受同事、邻里的好评。我还利用自身法律方面的专业优势,主动为社区起草了遵纪守法公约、邻里友好公约等居民自治公约,对街坊邻居、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主动帮助化解,努力平复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当前全党正在喜迎十八大胜利召开,我们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积极参与到“四项机制”建设中,通过与在职干警党支部开展的结对共建活动,利用老同志的自身特点,协助做好巡逻防控,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服务社区工作,为社会和谐,百姓平安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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